2015公立医院价格

时间:2018-02-08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2015公立医院价格 第一篇_2015公立医院改革成效评价目录

公立医院改革

成效评价指标

南城县中医院

2015年11月26日

(三)补偿机制

目 录

9、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情况

9.1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9.2 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按购入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查阅文件、购销发票等账目)

10.建立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情况 10.1(各级财政针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助+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后医院增加的收入)/药品零差率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X100%(查阅文件及医院财务数据)

11、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情况

11.1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含中医药)

11.2建立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调整政策动态调整衔接机制(查阅文件、了解情况)

12.落实政府财政投入情况

12.1取消药品加成后增加的政府投入财政预算 12.2政府保障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

12.3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予以及时足额补助(查阅文件、医院财务报表、财政部门报表)

(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目 录

13.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药品网上集中阳光采购,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降低药品价格,以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方式探索的情况

13.1启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阳光采购

13.2县级公立医院国家基本药物(含中药饮片)收入/县级药品收入

13.3开展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降低药品价格方面的探索情况

14.推进高值医院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情况

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查看髋关节假体、镇痛泵、药物冠脉支架、心脏封堵器、温控消融导管5个第一批试点目录品种招标采购情况)

(五)医保支付制度

目 录

15、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情况

15.1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均推进了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

15.2 支付方式改革所覆盖住院患者数占医院入院人数的比重较上年有所提高

15.3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并签订服务协议。

(查阅文件、医院报表、了解情况)

16.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机制情况

医保部门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中药饮片不计)、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设置了监控目标值并开展监控(查阅文件、了解情况)【2015公立医院价格】

(七)分配制度

目 录

19、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情况 19.1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19.2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19.3推进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查阅文件、了解情况)

20.建立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情况

20.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20.2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查阅文件、了解情况)

2015公立医院价格 第二篇_2015江苏省公立医院医疗机构服务收费

江苏省二、三类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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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立医院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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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立医院价格 第三篇_201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2015公立医院价格】

泸州市龙马潭区中医医院

关于201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2009年12月1日我院作为泸州市首家启动医改试点单位,2012年9月我院作为泸州市首家启动“取消以药补医”医改试点单位,迄今为止医改工作已5年。2015年,我院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综合改革,按照《泸州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2015‟2号)文件精神,依据区卫计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标准,进行了逐条自查,在“取消以药补医”、“分级诊疗”、“提升服务能力”、“病员满意度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更好地推进下一步医改工作,现将关于201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从九个方面报告如下: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突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公益性服务功能、合理用药、均次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制定了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在绩效分配上向临床一线科室、关键岗位(含职能部门)、重点科室倾斜,制定了岗位工作基量,将服务人次转化为服务工作量计算绩效,未直接将绩效与医务人员的创收挂钩,此举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医德医风建设。对绩效分配

方案正在进行优化,逐步引入第三方评估,达到提升考核的客观公正性。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院通报,绩效奖发放公开,实行绩效奖发放确认制。

2、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逐步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院办记录在案,形成医院文件下发执行并上报区卫计局备案,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医院加强了财务会计管理,每月接收区卫计局财务科的督导检查,逐步规范化了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医院成立了质控办,协助医务科、护理部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每月接收区卫计局医政股医疗质量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即时整改或专题研究整改,逐步规范了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落实了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查房、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手术安全管理和急诊抢救等进行重点管理,医务科、护理部每日深入临床科室进行环节质量控制督导,分管院领导每周一次,院长每月一次,全年度共查房220次,基本达到医疗质量控制监督全覆盖。进一步优化了医院服务流程,医院导医标识显著明了,方便了病人,有效改善医院服务,积极推行妇产科、名医专家预约诊疗服务,全年预约门诊3000人次,优质护理服务覆盖7个病区,覆盖率100%,医务科安排了郭雄医师作为专职便民门诊医师,开设了泸州市首家、全省第三家的戒烟门诊,创建了无烟医院。医保办为医保居保病人进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在医院门

诊大厅LED显示屏、各病区走廊、门诊部走廊等显著地方公示了收费项目,住院部实行了一日费用清单发放制。由护理部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年开展满意度调查356人次,满意度92.5%,出院病员回访6720人次,回访率91%,满意度93%。泸州市司法局派驻我院人民调解员1名,全年度共调解4次,调解成功率100%并全部经人民法院免费司法确认,制作了法院调解书。

“三重一大”具体做法: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人事、重大资金的使用方面都进行充分的调研,充分征集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让职工主动参与到医院民主管理中来,医院职工积极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2013年至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12次,分别对医院绩效分配方案、工资改革、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医院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竞聘、ICU、血液透析中心、窥镜中心、检验中心、放射中心建设等进行认真的审议和决定。积极开展党支部和群团活动,定期收集和听取职工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实行院务公开,通过医院简报群、医院网站、医院职工大会、中干会等层面公开医院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让全院职工都来主动关心医院发展。

二、深化补偿机制改革

1、取消以药补医

2012年9月我院被确定为四川省27家首批取消“以药补医”试点县级医院,于2013年1月1日实施西成药、中

成药零利润,政策性亏损以调整医事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给予补偿,2013年至2015年各级财政对医院的投入已足额落实到位,每年财政补助为63.45万元,三年共计190.35万元。

2、医疗服务价格

医院依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经上级政府部门批准,取消药品加成导致的政策性亏损, 亏损70%通过上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三项: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6元、住院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9元、1/2/3级护理费上调9元)补偿;亏损20%按照省级财政1元/人,市级财政1元/人,区级财政补足余额补偿;医院自己消化余下10%亏损的方式解决。体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综合考虑到了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龙马潭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进一步合理提高了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鼓励了临床医务人员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

3、政府投入

我院是龙马潭区人民政府主办,区人民政府建立常态化的经费补助制度,2013年购买设备11台,价值27.56万元;2014年购买设备25台,价值163.88万元,购买病床90套(含床头柜等),价值9.1万元;2015年购买设备27台,价

值57.16万元;2015年4月13日省级补助到账28.2万元。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对口支援等政府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财务科未完成)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药品采购

医院使用的药品全部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量价挂钩、双信封制、招采合一的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实现了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相衔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常用低价非基本药物,提高了基本药物和常用低价非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了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创新药品、四川造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器械,对已纳入采购平台的泸州造药品、耗材和器械优先采购。

2.保障药品供应措施

药品配送由中标企业配送,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逐步完善了低价、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建立《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药品储存管理,改善药品储存保管条件,防止贮藏不当影响药品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015公立医院价格 第四篇_(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2015公立医院价格】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0年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以来,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拓展深化改革试点的基础。但是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待破除,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合理的就医秩序还未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要求,为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

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坚持探索创新。在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鼓励地方发扬首创精神,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建立符合实际的体制机制。

(三)基本目标。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四)基本路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留出空间,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

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改革作为重点任务,国家、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给予政策支持,并将相关权限下放给试点城市。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五)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办医体制,各试点城市可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并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要积极研究探索高校附属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六)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

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对于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专门的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八)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调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九)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体制。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运用信息系统采集数据,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信息每年向社会

公布。充分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疗机构依法经营、严格自律。发挥人大、监察、审计机关以及社会层面的监督作用。探索对公立医院进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三、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十一)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改革药品价格监管方式,规范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行为。减少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经营和企业自主定价行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允许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按照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的原则,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如果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调整。可结合实际鼓励省际跨区域、专科医院等联合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在保证质

2015公立医院价格 第五篇_2016-2022年中国公立医院市场报告

2016-2022年中国公立医院市场运营

监测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2015公立医院价格】

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

2016-2022年中国公立医院市场运营监测与发展前景【2015公立医院价格】

分析报告

【出版日期】2016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 格】纸介版:7000元 电子版:7200元 纸介+电子:7500元

【报告编号】R408036

【报告链接】/research/201604/408036.html

报告目录:

医药加成的取消将迫使公立医院重塑收入机制。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之一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恢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按照医改政策,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医院收入将从服务项目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缩减成服务项目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所造成的收入缺口将通过增加政府补助和医院提高服务项目收费和加强成本控制等方式来共同承担。

药品加成的取消将大幅减少医院收入,同时政府所能增加的补助有限,可见收入缺口还将主要依靠公立医院改变运作机制。因此医院应当主动拓宽收入渠道,比如我国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往往被制定得过低因而收不抵支,医院可以合理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的价值。另外医院也可以充分利用其医疗技术上的优势开设高附加值医疗服务项目。

智研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市场运营

监测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内容严谨、数据翔实,更辅以大量直观的图表帮助本行业企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向、正确制定企业竞争战略和投资策略。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和国家信息中心等渠道发布的权威数据,以及我中心对本行业的实地调研,结合了行业所处的环境,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它是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政府部门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决策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本报告是全面了解行业以及对本行业进行投资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智研数据研究中心是中国权威的产业研究机构之一,提供各个行业分析,市场分析,市场预测,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现状,及各行业产量、进出口,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中国产业研究、中国研究报告,具体产品有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年鉴,名录等。 第一部分 公立医院行业发展现状

第一章 中国公立医院行业发展概述

第一节 公立医院行业发展情况

第二节 最近3-5年中国公立医院行业经济指标分析

一、赢利性

二、成长速度

三、附加值的提升空间

四、进入壁垒/退出机制

2015公立医院价格 第六篇_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病人没多掏 医生没少挣

华图教育 以教育推进社会

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病人没多掏 医生没少挣

截至目前,全国31省份均在公立医院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201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配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患者看病费用负担总体上未增加,医务人员收入有所提高,医院收入结构优化,新的补偿机制正在形成。

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全覆盖,八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

截至目前,除天津、上海两地取消部分药品加成外,其余29个省份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有升有降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城市公立医院中,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青海、上海、天津等8个省(市、区)城市医药价格改革已全面推开,其他省份也在部分城市、医院中开展试点。

青海省在2012年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又将于今年9月在全省公立医院(含部队、行业医院)调整900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青海省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说,青海已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价格调整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青海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与医保政策、医疗控费和分级诊疗制度等政策相互衔接来制定的。

正如青海一样,全国各地均按照价格与医药、医疗、医保等政策衔接联动的要求,协同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医疗控费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化。

医药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两翼”。公立医院收入渠道主要为三个,即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实现收入结构的合理调整,让医院不再过度依赖卖药获得收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绝大部分省份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补偿,补偿比例为60%—90%。

具体来看,哪些服务的价格升了,哪些服务价格降了?在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中,各地累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72次,重点提高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类服务项目价格。在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中,各地降低了CT、核磁共振和超声等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了诊察、手术、治疗、护理及部分中医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比如青岛市手术类项目价格提高128.6%,中医类提高196.8%。

专家认为,改革有望终结“一台手术十几个人参与手术费只有1000元”“扎针费用买不起一根葱”的不合理现象,医院收入结构将趋于合理,有助于建立新的补偿机制,逐步削弱医疗机构对药品收入的依赖。

改革后患者总体费用未增加,医生收入有所增加,医院收入结构变合理

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172.5元,同比上涨3.2%;人均住院费用5080.8元,同比上涨3.5%。

在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中,累计提价达到175亿元左右。这些成本会不会摊到患者身上呢?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负责人朱德政说:“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覆盖面非

常广,目前各地改革进展比较顺利,患者总体负担平稳。这主要得益于坚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单兵突进,而是注重综合改革,与医保联动,与医疗协同,进行结构上的调整,并分步到位。”

首先,政策联动。与医保联动,补偿改革成本。绝大多数地方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个别地方对门急诊诊察费的调增部分全额报销。比如杭州市对增加的诊察费全部报销。同时,各地医保改革支付方式,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

与医疗联动,推行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监管医疗费用指标。各地县级公立医院普遍将总费用增长率、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药占比、耗材占比、检查检验收入占比等指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目标。

其次,关注特殊群体利益,守住底线。比如尿毒症等慢病患者,调价同时必须联动医保进行补偿,否则就不调价,确保不增加患者看病负担。比如,江苏省明确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1625个项目价格不调整,以控制改革风险。

最后,精细测算,分步推进。上海在2009—2011年间,已分批次对全部4500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梳理和调整,此后每年都调整1—2批次。从2015年开始,先行取消5%的药品加成,提高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再启动后续调价方案,同时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各方面的影响。

统计数据显示,患者负担总体没有增加,有些地方还有所下降。青海省个人自付费用下降幅度最大,由2008年的33.01%下降到了2015年的23.61%;药价下降,安徽省马鞍山市反映,改革后医院不少药品的价格比社会零售药店还便宜;医务人员收入有所提高,尤其是县级公立医院,黑龙江、吉林、青海三省医务人员收入增长了30%、20.4%、19.1%;各省公立医院药占比有所下降,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护理和手术收入的占比明显上升。 江苏一家医院院长说:“过去我们医院收入靠卖药,改革后我们一心一意搞技术、搞服务,医院效益好得很,也留得住医生了,而且来了就不想走。”

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现象仍突出,需要协同推进改革

据调查,在改革当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医疗服务提价后,一些地方医保仍执行原先政策;医院和医生的诊疗行为没得到规范,不合理诊疗、检查和用药依然较多,医院检查检验收入和耗材收入比较高;一些公立医院对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非常热衷,特需服务范围和收入不断扩大,挤占了基本医疗服务空间;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力度还不够等等。

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饶克勤给记者分析,多年来,财政对医院的投入占医院收入的8%左右,对绝大多数医院来说,财政投入仅够满足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开销,加之高新技术的仪器设备价格已完全市场化,公立医院便通过多卖药、卖贵药,多做检查、多用耗材等办法获得收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立医院补偿渠道——即“以药补医”机制。受“以药补医”机制、医保支付能力、医生诊疗行为不规范等综合因素影响,改革前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偏低。

“以药补医”这块“绊脚石”必须搬走。但是,扭曲的补偿机制已运行多年,政策起始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破除“以药补医”并不容易。从以往经验来看,“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并不少见。

朱德政说:“地方改革实践证明,仅靠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的单一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利于建立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朱德政还表示,在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同时,应加快推进财政、医保、医疗控费、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

2015公立医院价格 第七篇_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申请1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中医医疗服

务价格调整的申请

彰武县卫计局、彰武县物价局:

随着医改的顺利推进和成效的初步显现,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进一步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已成为关乎“十三五”医改成败的重要阶段。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是确保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关键环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等文件明确指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我院此次作为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自2015年9月1日零时起实行药品零差价(中药饮片除外)销售,同时上调诊疗费、床费、护理费、手术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医改实施已半年余,我院经医改后6个月数据科学测算和参照北京、吉林、山东三地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再次建议:公立医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在阜新市物价局、阜新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阜新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诊疗项目价格的批复》(阜价发„2015‟73号)的现有 1

价格基础上整体上调20%,一并建议将医保目录内中医诊疗项目全部调整为甲类,以便于提高医务人员使用中医药疗法和中医护理的积极性。

特此

申请!

2016

2 彰武县中医医院 年5月10

2015公立医院价格

http://m.gbppp.com/jd/41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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