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时间:2018-02-10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一篇_天津居住证办理地点汇总表

天津市居住证业务受理点一览表

所属区县名称坐落地址 联系电话

河东区唐家口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唐家口花园2号243288852

春华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新兆路汇合家园1号楼前244263513

二号桥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津塘公路地毯路18号889535534

鲁山道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丽苑小区云丽道3区246582985

大王庄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八纬路26号增1号242371656

常州道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常州道20号845451317

大直沽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大桥道文华里一号841350528

向阳楼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靖江路晨光楼旁845416819

中山门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中山门团结北道26号2428125210

东新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万新村22区天山路与盘山道交口2476619011 上杭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程林里54号楼旁2466059112

富民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东区富民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8421528213 河北区月牙河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靖江路义江道36号2615410914 新开河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天泰路席厂下坡14号8661055715

望海楼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昆纬路五经路新大路62号2624660816 王串场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一号路康乐道1号2647211917

铁东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宜白路华宜里58号2672702618

宁园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中纺前街40号2646406019

江都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靖江路2号1572228282920

建昌道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建昌道街康桥里社区服务中心2615431521 鸿顺里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宇纬路胜天里34号2623620022

光复道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北区胜利路海河大道瑞海名苑13号楼旁2446035023 河西区大营门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苏州道96号2824086224

下瓦房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福建路50号2326079325

挂甲寺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利民道3号2825066226

越秀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红波里8号2827366227

桃园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汕头路37号2327831028

马场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平泉道2号2335063329

天塔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体北环湖南道3号2334694130

友谊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宾西路可园里40号2813534331

尖山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红星里71号2830100332

陈塘庄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怒江道3号2819014833

柳林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海地艺林路宽幅道1号8819260534

东海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泗水道1号2819816135

梅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河西区珠江道97号8836752136

南开区南开区鼓楼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鼓楼东街9号2735809637 南开区向阳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黄河道向新里3号8708338938 南开区长虹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烈士路汾阳里3号楼旁2758553639 南开区广开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广开三马路59号2758553640

南开区万兴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长江道苏堤路6号2747007841 南开区嘉陵道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咸阳路自贡道18号2768322042

南开区兴南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南开三马路太极园AB座中间8731046743 南开区水上公园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水上北路58号2760155844

南开区体育中心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凌庄子道8号276015784

5南开区王顶堤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保山道昌宁南里平房4号2758553646 南开区学府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鞍山西道学湖里8号2758553647

南开区华苑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南开区港宁东路云华里32号增1号2760168048 红桥区双环邨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红桥区佳园道5号2668382749

铃铛阁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红桥区怡闲道铃铛阁医院旁5852917250

芥园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红桥区春雨路4号27580474 2758047551

三条石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红桥区大丰东马路37号8773602252

邵公庄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红桥区闸桥北路5号2732102353

西沽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红桥区红桥北大街11986513568-81654

西于庄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红桥区西于庄后大道28号8651361255

丁字沽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红桥区五爱道22号8651350056

咸阳北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红桥区清源道4号8651383457

东丽区新立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新立街津塘公路375号新立派出所内2499680058 无暇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无瑕街银河北道无暇派出所内2435157459

军粮城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军粮城新市镇杨台大街军粮城派出所内8496615560 东丽湖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东丽湖南二路东丽湖派出所内2487503161

张贵庄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张贵庄街栖霞道12号张贵庄派出所内2439043462 东丽开发区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开发区一经路与津塘二线交口开发区派出所内2499052263

金桥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金桥街津北公路金桥派出所旁8489281664

丰年村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丰年村街晨宏道8号丰年村派出所内8493150165 金钟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金钟街津钟公路2988号金钟派出所内8481344466 万新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津滨大道万新派出所内2437058067

华明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东丽区华明街李明庄满江东道华明派出所内5860210068

西青区大寺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分中心 (友谊南路延长线与龙泉道交口)8717006769

杨柳青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区杨柳青镇西环路与御河道交口1360203768970 精武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区精武镇毛条路计生服务中心1350214869971

开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蓝领公寓1楼83988880-803572

张家窝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区张家窝镇玉台路与知景道交口(张家窝社会服务中心)1881250665573

辛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区辛口镇综治信访服务中心(泰华路2号)2733233774 王稳庄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区王稳庄镇王稳庄村村委会1572228536375

李七庄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区李七庄街金厦新都澜溪园公建1882203966076

中北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大道33号社会事务服务中心102室1320750810577

西营门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西青区西营门街大明道与罗浮路交口(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779856878

津南区咸水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津南区咸水沽镇政府后门二楼213(南环路与丰收路交口)8891580679

双桥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津南区双桥镇政府院内(津沽路与天津大道交口)8865914380

双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津南区双港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双港九龙街)2859460981

小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津南区金山园5号楼3号底商(颐养院斜对过,传子营广场旁)8897613382

辛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津南区鑫旺里社区服务中心1楼大厅(辛庄卫生院对过)8896921283

八里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建设路8号(汇鑫源酒店对过)2862851984

北闸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津南区北闸口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北闸口卫生院旁)8873257385葛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津南区葛沽镇老政府院内(津沽路)2868302686

北辰区新村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果园东路新村派出所北2639528087

集贤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集贤街延吉道拜泉里13号楼下1370209132888 普东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普东街办事处1576070414489

瑞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瑞景街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龙泉道2788号)1367209966390

双街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双江道双街镇政府院内8698893291

天穆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铁东路天广路66号(铁东路管委会2楼)8687704192 北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派出所东侧三和供热站二楼8694018693

青光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青光镇司法所2695248394

双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双口镇政府一楼8683708095

佳荣里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佳荣里街司法所旁(佳园新里5号楼后)2665313296小淀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小淀镇政府院内计划生育办公楼8692787097

宜兴埠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三千路宜鹏园南侧宜兴埠卫生站院内2671001698 大张庄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大张庄镇政府后院小二楼二楼8692796099

西堤头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北辰区西堤头镇政府传达室旁13920064452100

蓟县文昌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蓟县光明路44号59165005101

文安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蓟县文安街派出所院内29036989102

邦均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蓟县邦均派出所院内29818267103

上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蓟县上仓镇政府院内29858185104

马伸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蓟县马伸桥派出所院内29738886105

兴华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蓟县兴华派出所院内82864667106

武清区城关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城关镇政府29461064107

泗村店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泗村店镇政府29425510108

汊沽港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汊沽港镇文化站29497222109

上马台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上马台镇工业区82289307110

大王古庄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大王古庄镇政府22198890111

下朱庄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下朱庄街嘉宁道59676262112

黄庄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黄庄街泉昇佳苑小区60977975113

东蒲洼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东蒲洼街蒲瑞馨园小区82127771114

王庆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王庆坨镇政府59619522115

高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高村镇牛镇小区22221710116

曹子里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武清区曹子里镇政府29559107117

宁河县芦台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芦台镇政府院内69591457118

镇北新区服务管理站宁河县贸易开发区管委会楼内69161210119

镇南新区服务管理站宁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楼内69572593120

大北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大北镇政府院内69549110121

七里海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七里海镇政府院内69539023122

北淮淀乡服务管理站宁河县北淮淀乡政府院内69321008123

俵口乡服务管理站宁河县俵口乡政府院内69331014124

潘庄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潘庄镇政府院内69529110125

造甲城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造甲城镇政府院内69519071126

宁河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宁河镇政府院内69419165127

东棘坨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东棘坨镇政府院内69379811128

廉庄子乡服务管理站宁河县廉庄子乡政府院内69459717129

丰台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丰台镇政府院内69489020130

岳龙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岳龙镇政府院内69251510131

板桥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板桥镇政府院内69469272132

苗庄子镇服务管理站宁河县苗庄子镇政府院内69221006133

静海县静海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南路43号28947717134

大邱庄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静海县大邱庄镇派出所院内60730998135

唐屯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京福路62号唐屯镇政府院内68360743136

独流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独津路1号68817004137子牙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子牙镇王二庄商业街北排15号28858293138

大丰堆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静海县静王路增1号15822557624139

蔡公庄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蔡公庄村便民服务中心68568682140 沿庄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沿庄镇派出所院内68771103141

杨成庄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杨成庄乡政府院内东边大厅13920261944142 团泊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团泊镇地水路镇政府68504997143 良头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良头镇政府院内68969037144 陈官屯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陈官屯镇政府院内68761066145 西翟庄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西翟庄镇政府院内68371100146 中旺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蔡中路北侧镇政府门前68531105147双塘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西双塘村西兴路镇政府院内68867129148 良王庄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静霸公路1号68120110149

王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王口镇三三公路22号(派出所院内)15222324515150 子牙循环产业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静海县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北京道9号68276826151静海县开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静海县津海道3号开发区管委会服务中心113室68609319152

台头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静海县台头镇政府院内13502175260153

滨海新区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滨海新区营口道625号公安局户籍受理服务中心25893350154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村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滨海新区营口道崇安里10号 25851267155【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向阳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滨海新区向阳东街50号 25863796156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杭州道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滨海新区广州道新园里 66317525157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胡家园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滨海新区胡家园于庄

子公路陈圈村 25358182158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港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滨海新区新港新开里喻园南街298号65720789159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于家堡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滨海新区新华路1068号25861185160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滨海新区飞虹街98号66312806161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城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滨海新区新城镇政府一楼 25330627162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大沽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滨海新区远景庄园南侧一楼大厅 65260773163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北塘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滨海新区北塘街办事处 25258501164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北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滨海新区南兆园18栋一楼大厅 65260773165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大沽街华安楼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津沽公路3503号华安楼居委会二楼65300683166

滨海新区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村街向阳里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新港大街9栋与11栋之间15222331896167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村街建新里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曙光道建新里居委会内13820323166168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北街迎宾园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河北西路迎宾园社区警务室(实验学校初中部旁)1360216056316【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9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港街港航里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新港千间宿舍六段116号13920527363170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向阳街吉宁里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向阳街吉宁里社区警务室65270536171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北塘街滨海欣家园欣雅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滨海欣家园欣雅苑小区内底商13820380182172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新河街高新里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高新里小区内平房25347180173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杭州道街泰和城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毓园6栋8门201号13652193528174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于家堡街新城家园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春风路新城家园小区物业旁13920996769175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胡家园街西部新城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滨海新区胡家园街觉祥园居委会13821873904176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二分中心滨海新区新村街2号25683251177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二分中心寨上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滨海新区人民街2号(寨上街办事处)67129976178

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二分中心汉沽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滨海新区滨海路(汉沽街办事处)67153128179

滨海新区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第二分中心河西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滨海新区河西三纬路356号(河西街办事处)67170520180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二篇_天津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

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应里朋友的要求,把我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写出来,供大家参考一下,凭记忆整理难免有疏漏,所以大家还是要认真看一下网站上的“办理指南”。申请前提:已办好居住证

一、准备相关资料。

1、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身份证至少复印六份。我当时就带少了,辛苦同事楼上楼下的跑了。

2、申请人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盖单位骑缝章

3、配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合同不是必须的,但如查没有就不能加配偶也在天津就业的10分。

4、申请人和配偶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哪有自动打印的机械,用身份证,投一元硬币(注意要准备硬币)就可以打印出来。然后复印(因为打印出来的是热敏纸的柜台不给盖章),拿复印件柜台盖章。

5、资格职称 荣誉等相关证书及复印件(本人没有,具体不清楚)

6、个人信用报告:去中国人民银行打印,费用一元,一定要本人拿着身份证在工作时间才能办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9号,可在地铁3号钱,金湾广场站下车,再步行去。

7、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认证报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等教育认证报告证书》在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拿审请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就可以办理,不一定要本人去。地址: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津能电池院内),地铁3号线,华苑站下车,步行15-30分钟。一般是20个工作日出报告,费用95元,如果加急的话是5个工作日,费用是195元。

8、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逐页复印,一页也不能少的,若申请人所购住房系与配偶共有,

还需提交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婚姻关系证明;若申请人所购住房系与子女共有,还需提交其子女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9、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这个上半年我办理时要的,现在和上半年要求不一样要、《申请人所在单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申请人户籍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表在积分入户专网的办理指南下载)

10、单位营业**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11、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盖公章的)和用人单位积分申请花名册积分专栏网办理指南中下载。用人单位积分申请花名册一定要,只有你一个人办也要的。12、相片:蓝底彩色标准证件照片、相片大小:48mm×33 mm一定要蓝底的,我当时就因为用了红底的,害的同事又跑了一趟。

二、网上约预

准备好以上材料,交给公司人事。

1、在“天津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上注册一个公司的帐户。这里要注意的是“承办人”一项要填去帮你办理这积分的人。具说填好了就不换人,当然可以自己去。

2、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会给出个办理时间,一定要按时去办理。早了晚了都不给办。打印出网上预约凭证。

三、去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办理在三楼。地址:卫国道79号,地铁2号线顺驰桥站下下面是每个窗口的需要交材料:

1.人力社保局: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副本复印件组织**副本复印件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盖公章的)网上预约凭证用人单位积分申请花名册申请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盖单位骑缝章配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和配偶社保缴费证明资格、职称、荣誉等相关证书个人信用报告以上材料齐全后才会给办理,然后给出具收件回执,只有办完这个才可以开始下一步

2.公安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教委申请人身份证 ** 高等教育认证报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房管局申请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民政局这个窗口办理的话需要符合两个条件:已婚和双方均在津就业的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一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人口计生委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所在单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申请人户籍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剩下的就是耐心等待了。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三篇_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四篇_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一条 为保障境内来津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本市人口服务管理,合理控制人口总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积分以及入户(指入本市户籍,下同)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居住证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证的积分管理。教育、卫生计生、税务、国土房管、民政、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和市审批办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大型企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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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工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受公安机关委托,具体承办居住登记工作。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负责办理居住证的申领工作。

第五条 居住证制作和管理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市和区县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居住证首次申领免费,工本费由区县财政承担。居住证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居住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核定。

第二章 申领

第六条 年满16周岁的境内来津人员,拟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第七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津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居住证证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照片、指纹、户籍住址、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签注机关和签注期限。

第九条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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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第十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证件照片;

(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四)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第十二条 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第十三条 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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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第三章 管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境内来津人员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人口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第十五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或者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六条 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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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补领手续。

第四章 待遇【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十八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第十九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一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香港、澳门、台湾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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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五篇_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六篇_办理天津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办理天津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1、居住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2、居住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3、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4、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5、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6、居住住证持有人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港、澳、台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可以在本市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8、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9、居住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10、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

11、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

12、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13、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14、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七篇_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一条 为保障境内来津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本市人口服务管理,合理控制人口总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积分以及入户(指入本市户籍,下同)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居住证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证的积分管理。教育、卫生计生、税务、国土房管、民政、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和市审批办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大型企业、建筑工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受公安机关委托,具体承办居住登记工作。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负责办理居住证的申领工作。

第五条 居住证制作和管理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市和区县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居住证首次申领免费,工本费由区县财政承担。居住证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居住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核定。

第二章 申领

第六条 年满16周岁的境内来津人员,拟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第七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津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居住证证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照片、指纹、户籍住址、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签注机关和签注期限。

第九条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第十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证件照片;

(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四)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第十二条 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第十三条 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第三章 管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境内来津人员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人口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第十五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或者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六条 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第四章 待遇

第十八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第十九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一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香港、澳门、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第二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的住房保障政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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