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时间:2018-05-03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篇_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醒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

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专人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6、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

7、每两年对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并进行建档管理。

8、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特殊困难,应给予特殊劳动保护。

9、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执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

政策方针,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待遇,不得隐瞒或欺骗。

2、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应与职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3、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和建议及时如实告知职工。

4、在本单位醒目地点设立公示栏,公布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监测、评价结果。

5、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应急处理措施。

6、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站经理定期组织学习生产安全健康知识。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站经理(主要负责人)、加油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站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站新员工,由站经理组织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培训教育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加油站安全生产近远期规划、组织管理措施及生产工艺流程等基本情况。

③加油站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④、加油站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2)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① 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③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④、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安全规程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

注意事项。

⑤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四、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更换符合国家标准或作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或其它物品替代。

4、教育和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违反规定,未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处罚款。

6、检查、参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职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由职业健康管理副站经理负责,一人一档,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方便查询、提取。

2、按规定与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签订体检协议,组织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岗中体检和离岗体检,支付体检费用,及

时如实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享受规定的待遇;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职工离开工作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二、 申报

1、加油站职业危害安全办公室应向县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报表,申报内容应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或材料;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二篇_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18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 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前期预防

第三条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设在项目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管理。

第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施工场所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危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 项目作业场所如存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六条 申报的主要内容有:项目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

第七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健康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权力;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五、有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民主管理,由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第八条 项目应针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并配备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第九条 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

第十条 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三、对可能会造成职业危害的岗位实行轮岗制度,或定期安排员工休假、疗养。

四、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方可进行作业。

五、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员严格监督作业人员按规程作业。

六、存在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危险源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七、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八、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

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对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认真规范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并建立档案。

二、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3、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三篇_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持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贯彻执行国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

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煤矿以外其他单位的职业危害主要指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辐射等。

第三条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产生职业危害谁治理、源头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凡公司范围内发生职业卫生事件,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 员:工会副主席、安监局副局长和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机电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人力共享服务中心经理、通风处处长、神东总医院院长、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按照国家规定和管理序列要求,公司在安监局设立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公司各单位在现有安全管理部门要增设一名专职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现在没有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明确一名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 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部署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危害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三) 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四) 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的员工,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臵。

(五) 组织职业病患者诊疗。

(六) 定期、不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

及时处理或落实相关部门按期限解决。

(七) 开展对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八) 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

(一)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二)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健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

(三)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 组织召开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五) 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建、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 组织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七) 是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公司分管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副总经理的职责

(一)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 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三) 根据公司机构设臵,明确各部门与各单位专职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职责。

(四) 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五) 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台帐和档案。

(六) 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宣传教育与培训。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规和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七) 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且要求部门或单位按期整改落实。

(八) 经常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九) 对公司内发生的职业危害事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十) 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条 工会的职责

负责管理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治疗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其他部门的职责

在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一) 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员工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人力共享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职业病伤残度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二) 公司生产管理部的职责

1.编制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指导二级单位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三) 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的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单位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四篇_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与依据

为预防、控制和降低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蓄电池制造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大量存在铅尘、铅烟、酸雾、噪音、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健康防护工作难度较大等特点,要做好蓄电池制造企业职业健康防护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企业应从工程性预防控制、管理性预防控制、个人保护性预防控制等三个方面的开展职业危害防护工作。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厂、集团各部门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 定义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四、 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 担任,各车间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车间行政人事经理为领导小组检查执行机关。

五、 领导小组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防治法律法规、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六、 执行机关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 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二)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八、 预防措施

(一)做好工程性预防控制

1、完善通风系统

厂区周围应完善通风系统,为密闭的厂房提供新鲜空气,为了保证空气的新鲜,进风口周围均要有绿化。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保养,每年要更换进风口的过滤袋。为保证有效过滤,最好使用双层过滤袋,调整过滤袋的更换频率。

2、完善除尘系统

为避免铅尘或铅烟在生产过程中散发到工作环境中,所有可能产生铅尘或铅烟的设备上都应安装吸尘装置,不管是可能产生烟气的炉子上,还是员工的操作平台上,甚至在丢弃废料的回收桶上,都应安装有吸尘管道或吸尘罩,降低潜在的环境铅污染。

3、完善酸雾收集系统

蓄电池生产的另外一种重要原料是浓硫酸,浓硫酸稀释后作为电解液被注入电池,然后进行充电。充电过程会产生酸雾,酸雾不仅会导致设备老化,还会对人体造成诸如牙齿酸蚀症、鼻粘膜萎缩、支气管炎等健康危害。应在充电工作台下方密布无数洞眼,使酸雾通过这无数的洞眼,经过地下管道被吸收到酸雾收集装置中,这样大大降低了对员工健康的危害和对设备的腐蚀,又可回收利用,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

4、引进机械手操作

蓄电池制造企业绝大多数的岗位还是机械加人工进行操作,为了减少员工接触相关的职业危害因素,各种岗位应推行机械手操作,在流水线上,极板入槽工序很容易引起铅尘扬起,机械手代替人工操作避免了员工的铅接触。环氧乙烷也被认为是一种对健康有影响的危害因素,历来由人工进行的上热溶胶工序,应改由机械手操作,避免员工与环氧乙烷的接触。

5、设立员工休息室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禁止员工在工作区域吸烟、进食、饮水、咀嚼口香糖等等。在每个区域为员工建造有员工休息室,休息室内配备有空调、饮水设施,休息室附近还有洗手设施。为防范氧化制粉区设备可能产生的铅粉泄漏,在厂房设计时应将该区域设计为整个厂区的负压中心。为确保该区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应为该区域的休息室安装了送新风装置,将厂房外的新鲜空气直接送进该休息室,使休息室成为正压,从而保证了铅粉不会进入员工休息室。

九、管理性预防与控制力度

(1)加大经费投入。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对事故处理和疾病治疗是投入少产出多,必要的经费投入是做好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保障。

(2)职业危害因素评估。

每个生产区域相应工作岗位均可能有其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因素,每个岗位可能会导致职业健康安全危害的危害源,应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小组对相关危害源进行评估,对企业所有岗位的危害因素有了全面的了解,并根据危害程度进行相应分类标识,从而为采取进一步对策和整改措施奠定了基础。

(3)标识和告知。

在可能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和岗位设立警示标识牌,随时提醒员工注意预防;在醒目位置公示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在员工的劳动合同文本中告知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新进员工培训告知有关职业危害因素以及预防控制措施;血铅监护结果及时书面告知员工并签字认可。

(4)设立限制性区域。

由于氧化制粉区的特点,为确保铅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外泄,我们将氧化制粉区设定为限制性区域,非经许可不得进入该区域,并关闭制粉区大门,依托通风—吸尘系统,使制粉区处于负压状态,从而保证了整个厂区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对于在该区域工作的员工或者经批准同意进入该区域的员工,应入口处都设置了专用箱,放置防尘口罩和耳塞,要求每位进入制粉区的员工或外来人员都必须使用,以确保身体健康。

(5)开展职业体检。

所有的新进员工均进行体检,其中操作员工应由具有职业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在岗员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员工的健康监护档案。

(6)血铅重点监护与健康卡管理。

除根据国家规定每年进行相应的职业体检外,还应根据蓄电池制造企业的自身特点对所有接触铅的员工进行以血铅检查为重点的健康监护。按照员工工作的区域及岗位不同,将员工分为直接铅接触和间接铅接触,对每位员工建立相应的健康卡管理系统,对直接铅接触的员工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血铅检查,对间接铅接触的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血铅检查,所有员工均按照相应频度参加血铅健康监护。

十、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的个人保护性预防与控制

(1)正确配备和使用劳防用品。

应为每个岗位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每位新进操作员工在进行导向培训时,都必须进行正确佩戴劳防用品的培训,公司定期检查操作员工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由于铅主要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途径进入,危害人体健康,应千方百计降低工作岗位空气铅浓度、发放防尘防毒口罩等注重员工呼吸道预防的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关注员工消化道的预防。由于手和手臂

被铅污染不易被肉眼发现,且一般洗手又不易清除,应将洗手程序作为培训内容进行培训,不仅要求用肥皂洗手,还要求用洗手刷刷手和清洗前臂;在企业设立的洗手设施旁张贴标准洗手图片,以便在洗手时提醒员工。还应配备专门的洗手检查液,利用检查液与铅形成黑色硫化铅的原理,检查员工洗手等个人卫生情况,检查结果在餐厅员工信息栏公布,以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十一、入职体检费用的承担

对录用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必须达到公司组织的入职体检要求,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对未达到公司规定的服务周期的新员工,根据公司规定:未满3个月的,由员工全额承担,从员工离职当月工资中扣除;达到三个月不满半年的,由员工与公司各承担一半;满半年以上的员工,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二、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公司规定,每位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结果与员工入职登记表等员工档案一并保存;【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在职员工健康体检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次体检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未经各工厂人力资源部经理级以上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员工档案借给员工本人或其他任何人员;

对在职员工健康体检不达标者,公司将根据员工本人健康状况,给予及时治疗、调整工作岗位,经员工本人申请,可以同意其离职;

公司任何员工离职,必须在公司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且合格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每次体检结果,必须作为员工健康档案,一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

对离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各工厂必须确保每位离职人员的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离职后两年,对由于各工厂因员工健康档案保管不利造成公司无证据而导致的赔偿,给予各工厂人事负责人相应的处罚,生产经营总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员工健康体检流程

(一) 入职体检

(二) 在岗健康体检

(三) 1、 入职体检费用,由员工先支付,经体检合格者,由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给予报销,不合

格者由员工自已承担;

2、 在岗健康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员工必须在体检后三个月内不得提出离职,否则由员工

与公司各承担一半费用,员工承担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五篇_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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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与依据

为预防、控制和降低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电力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大量存在噪音、高温、电磁场等职业危害因素。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企业应从工程性预防控制、管理性预防控制、个人保护性预防控制等三个方面的开展职业危害防护工作。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定义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各分工会主席为领导小组成员。思想政治工作部为职业健康落实检查机构。

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防治法律法规、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职业健康监督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会同办公室联合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办公室(人力资源)

(一)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二)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负责全体职工正常的健康体检工作

预防措施

(一)做好工程性预防控制

1、完善通风系统

各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应完善通风系统,为密闭的办公场所、厂房提供新鲜空气,为了保证空气的新鲜,进风口周围均要有绿化。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保养。

2、设立员工休息室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禁止员工在工作区域吸烟、进食、饮水、咀嚼口香糖等等。在每个区域为员工建造有员工休息室,休息室内配备相关取暖、饮水设施,休息室附近还有洗手设施,确保该区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入职体检

对录用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必须达到公司组织的入职体检要求。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公司规定,每位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结果与员工入职登记表等员工档案一并保存;

为保证员工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在职员工健康体检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次体检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未经公司经理、工会主席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员工档案借给员工本人或其他任何人员;

对在职员工健康体检不达标者,公司将根据员工本人健康状况,给予及时治疗、调整工作岗位,经员工本人申请,可以同意其离职;

公司任何员工离职,必须在公司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且合格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每次体检结果,必须作为员工健康档案,一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

员工健康体检流程

入职体检

在岗健康体检

离职健康体检

费用支付

入职体检费用,由员工自行支付,经体检合格者,由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给予报销,不合格者由员工自已承担;

在岗健康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员工必须在体检后三个月内不得提出离职,否则由员工与公司各承担一半费用,员工承担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离职健康体检费用,在岗体检半年内申请离职者,体检费用由离职员工自行承担,半年以上者,经体检且结果合格者,由员工与公司各承担一半,员工承担部分从员工离职工资中扣除;离职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复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各单位遵照执行。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六篇_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参考范本)

1. 目的:

规范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各项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切实维护员工职业健康权益。

2. 用语定义:

职业危害因素

指在生产过程中来源于原料、中间产品、产品或机器设备的,可能引发岗位员工职业病变的危害因素,如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电离辐射及非电离辐射等。

法定职业病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http://m.gbppp.com/jd/44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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