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社保查询

时间:2018-05-05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南宁社保查询 第一篇_南宁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南宁社保查询 第二篇_南宁市社保增员名单列表(证明)

证 明

【南宁社保查询】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起与 等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现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具体名单附后):

附: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南宁社保查询】

【南宁社保查询】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南宁社保查询 第三篇_南宁市出具社保证明

南宁市出具社保缴费证明申请表 单位/个人社保编号

填表须知:

一、参保单位应在申请事由中,填写办理企业上市、各类企业证件申领或年审、申请各类优惠政策、推荐先进、工程招标、资质证明、企业备案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应在申请事由中,填写申请购房贷款、商务出境、迁入城镇户籍、职称评定等需向有关部门提供参保情况证明的内容。

南宁社保查询 第四篇_南宁市社保个人声明电子版

声 明

现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在南宁市就业,至今未在南宁市(含市属武鸣县、宾阳县、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以外的其它(地)市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原已在南宁市(含市属武鸣县、宾阳县、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以外的其它(地)市参加社会保险,现已办理停保手续;本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信息及材料真实合法;并保证不同时在异地重复参加社会保险。如违反上述声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声明。

签名(手印):

年 月 日【南宁社保查询】

以上签名为职工本人签名。(单位印章)

南宁社保查询 第五篇_南宁市社保新参保办理程序

南宁市增员新参保办理程序

2015最新办理程序:

一、单位参保需要材料

1、“增减变动花名册”两份,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2、单位用工证明一份,盖公章

3、新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不是南宁市户口的人员必须签署一份《声明》,并按手印,加盖所公章。

5、合同复印件一份(有单位用工证明就不用合同)

6、一寸白底彩照一张,贴在“版位图”上,加盖所公章

7、社会保障卡采集表一份,加盖公章

8、填写社保卡制卡受理凭证

一,职工需要准备材料

1、一寸白底彩照一张,贴在“版位图”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18元人民币,预先存入卡里,刷卡用

4、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5、不是南宁市户口的人员必须签署一份《声明》,并按手印,加盖公章。

6、新增人员合同复印件一份

7、增减变动表两份,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已办过市医保的同志,已经持有医疗卡的,新增的时候要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3、不是南宁市户口的人员必须签署一份《声明》,并按手印,加盖公章 。

4、增减变动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南宁社保查询 第六篇_广西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须知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须知

一、文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

二、办理所需材料:(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

1、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填写《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1份;

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新参加保险的人员提供一寸免冠彩色正照一张。

4、原已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外,还需《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档案托管证》及医疗IC卡(社会保障卡)之一办理接续缴费手续。

三、办理机构: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

1、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民主古城路口)

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

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南宁社保查询】

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4、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科园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5、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

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

6、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银海大道819号英华嘉园2号楼一楼(英华学校旁)

四、办理时间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西乡管理部除外) 周一至周五:9:00 – 12:00,13:00-17:00

五、咨询热线电话

12333

六、缴费时限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12月,个人可自由选择按月、季、半年或一年进行缴费,不能跨年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12月30日前缴清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缴纳的,将按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档次征缴并根据有关规定加收利息。

七、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五个档次,缴费比例为20%(具体缴费标准请到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分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中国银行南宁分行各储蓄网点或南宁市社保局各城区管理部查询)。

八、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持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均可到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分行指定网点缴费;持交通银行太平洋卡的请到交通银行南宁分行指定网点缴费;持中国银行借记卡的请到中国银行南宁市各指定网点缴费。在以上三个银行指定网点均可持银行卡或现金缴费。

九、领取条件

连续缴满15年后可领取基本养老金;缴满25年后可领取医保。

南宁社保查询 第七篇_南宁市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表

南宁市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表

单位/个人社保编号:

填表须知:

一、参保单位应在申请事由中,填写办理企业上市、各类企业证件申领或年审、申请各类优惠政策、推荐先进、工程招标、资质证明、企业备案等内容。

二、个人在申请事由中,可根据实际用途填写,例如申请购房贷款、商务出境、迁入城镇户籍、职称评定等内容。

三、出具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保人员委托他人要求出具社会保险证明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书(加盖双方手印)、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出具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的,需要提供单位委托书(介绍信不行)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填写《南宁市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表》,委托经办人不管是单位员工还是非单位员工均可办理,但必须核实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单位或个人提供一份申请材料只可出具一份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六、申请表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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